涉對高嘉瑜施暴 林秉樞再羈押禁見2個月

男子林秉樞。(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男子林秉樞涉嫌對立委高嘉瑜施暴等行為,新北地檢署今年1月間依傷害等8大罪嫌起訴,全案移審後,新北地院裁定繼續羈押禁見3個月並再延押2個月,由於羈押期限將屆滿,新北地院合議庭裁定自6月27日起,繼續羈押禁見2個月;若加上偵查時羈押的2個月及法院3度羈押,林嫌將被羈押禁見共9個月。
此外,合議庭審理此案預計於下週五進行審理程序,將傳喚高嘉瑜作證;據了解,高嘉瑜會親自出庭,協助釐清事實。
新北檢偵辦林秉樞涉嫌對高嘉瑜施暴案,全案起訴移審後,合議庭裁定自1月27日起羈押禁見3個月,時間快滿時,再裁定自4月27日起延押禁見2個月。
由於羈押期限將至,合議庭詢問檢辯雙方意見後認為,林嫌與證人多為男女朋友關係,且掌握證人的隱私資訊,極易控制證人等,有事實足認為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合議庭並認為,林嫌涉恐嚇危害安全、強制罪嫌,已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且他在準備程序時竟稱:「我在羈押期間曾自行走出看守所」、「長期服藥、母喪期間狀況很差」,可見他身心狀況不穩定,為避免被告勾串證人、反覆實施犯行,仍有羈押禁見原因與必要。
至於林嫌律師稱,林嫌犯後坦承客觀事實、不可能再接近被害者,目前亦無任何被害者或其他女子私密影片及照片等;合議庭則認為,林嫌非完全坦承犯行,所辯與被害者所述仍有不符,且他亦可能透過他人見面或電話聯絡方式影響證人或被害者,證人又曾表示,林嫌曾以私密照片恐嚇,加上林嫌之前有對關係緊密的親友多次實施危險暴力行為,仍有羈押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