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PS4+2遊戲片4年不還 男子吃上侵占罪判刑3個月
男子租借PS4+2遊戲片4年不還,最後吃上侵占罪遭判刑3個月。(彭博)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賴姓男子在苗栗縣一家遊戲機出租店,租用了一台PS4遊戲主機及《美國職業籃球賽NBA 2K18》、《新全民高爾夫》遊戲片,租約到期後,經店家催促也不理,據為己有長達4年且迄今仍未歸還。店家氣得報警提告,苗栗地方法院依侵占罪,判處賴男3個月徒刑。
賴男於2018年6月18日晚間8點許,在苗栗縣一家遊戲機出租店,租用了一台PS4遊戲主機及《美國職業籃球賽NBA 2K18》、《新全民高爾夫》遊戲片。
但賴男於租約到期後,未主動歸還,經店家催促也不理會,使得店家氣得報警處理。警方通知賴男到案說明,賴男坦承有向該店家租借遊戲機及2款遊戲片,沒歸還。警方依法將賴男送辦,由苗栗地方檢察署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賴男趁租賃遊戲主機、遊戲片、遊戲光碟而持有之際,將該等財物侵占入己而未返還,其所為對店家之財產及社會治安已造成實害,且迄今未歸還,兼衡其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及犯罪動機、目的,現從事服務業、家境勉持等狀況,依犯侵占罪,處3個月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