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神鬼交鋒番外篇!盜用律師證行騙 假「陳俊聖」判賠3萬
陳俊穎假冒警察與律師行騙,被他冒充的真律師求償100萬元,但法院僅判決賠償3萬元。(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國中畢業男子陳俊穎假冒警官騙女人,或持假學歷證書應徵工作,但台中地檢署聲請羈押被駁回,他得以在外趴趴跑,甚至改名「陳俊聖」,與宏碁執行長同姓名。2019年間,他變造蔡姓律師證件,應徵「法務專員」被識破,蔡姓律師求償100萬元,台中地院認為陳男未造成律師實質損害,僅判賠3萬元。
在2019年間,陳俊穎以電腦軟體軟體「小畫家」,把網路抓下的蔡姓律師證書塗改成自己名字,拿去應徵「法務專員」,徵才公司查詢律師特考榜單等資料發現證件疑似造假,報警戳破陳男。
蔡姓律師則提出訴訟,主張陳男行徑導致他社會信用評價受到損害,且被外界誤認為他與陳男之間有詐欺同夥嫌疑,導致他承受偌大壓力及身心折磨,應賠償100萬元。
陳男承認犯行,但沒有在言詞辯論到場,也沒有提出聲明。台中地院認為,陳男冒用蔡姓律師證書與考試院及格證書證號,意圖使他人相信陳男有律師資格,進而從事不法行為(詐騙),應負起損害賠償之責,但考量尚未造成蔡姓律師實質上的損害,僅判賠3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