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男私禁、硬逼「嘿咻」 女友自陽台跳樓脫逃骨折
曾男涉嫌私禁、性侵前女友,被高雄高分院判重判。(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曾姓男子騙同居女友把手機解鎖後,查看私訊赫然發現她另結新歡,涉嫌私行拘禁、「嘿咻」,女友趁他下樓取物,自陽台跳樓逃脫骨折,高雄高分院依妨害性自主罪等罪,判處徒刑7年2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9年8月初,曾男與同居女友小雪(化名)分手後,2人於同月29日晚間11點多,前往高雄市六合路夜市購買宵夜,直到隔天凌晨1點多,返回鼓山區曾男住處,他突然想起要小雪將手機鎖被拒,惱羞成怒涉嫌私行拘禁、毆打她。
當天上午9點多,曾男指稱,若將手機解鎖後歸還即放人,小雪照辦後,曾男觀看手機內容,發現她另結新歡,憤而要求「嘿咻」被拒,涉嫌脫光其衣服,並要求口交,同時強行「愛愛」得逞。
中午12點多,曾男打電話叫外送,下樓拿取咖啡之際,小雪趁機從2樓陽台一躍而下,跳窗跌至1樓馬路,雖然骨折受傷,仍騎機車向警方報案,經救護車送醫治療。案經鼓山分局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起訴。
曾男辯稱,否認強制小雪將手機解鎖,亦無拘禁她不讓其離去,與其發生性關係兩情相悅,僅承認有打人。
由於小雪指證歷歷,1、2審法官認為曾男為圖私慾犯案,惡性重大,依傷害、害性自主罪分處有期徒刑1年8月和6年10月,應執行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