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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音樂教師命令學生口交 沒有壓頭硬上不用入獄

陳師要求學生在廁所替他口交。(情境照)

陳師要求學生在廁所替他口交。(情境照)

2022/06/04 19:48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北一名陳姓國中教師,2019年間命令一名學生進入廁所幫他口交,隔年又傳「很久沒被你吹了,很懷念」等不堪入目的鹹濕文字,被導師看到,趕緊報案。檢方認定陳師觸犯強制性交罪,但高等法院認為他沒有壓學生的頭,學生也沒有反抗,觸犯的應該是與未滿14歲少年性交罪,考量雙方已和解,維持2年刑度、緩刑5年免入獄的見解。

陳師是該校的音樂老師,2019年間,在該名學生的手機內看到交友軟體,建議他改玩另一款,並要他到女廁丟垃圾,同時把另一名學生支開。

學生聽從指示,到了女廁後,尾隨其後的陳師突然闖進來,選定一間廁後,把學生叫入內並上鎖,隨即脫下褲子,要對方蹲下來替他口交,過了一分多鐘,被支開的學生返回教室看不到人,便跑到廁所找人。

陳師聽到聲音,受驚癱軟,趕緊穿上褲子,草草了事,要學生趕緊出去。被害學生懵懂無知,未跟他人談及此事,直到隔年使用交友軟體時,看到陳師也在玩,才跟另一名同學談及口交一事。

為了取證同學,被害學生主動在交友軟體上跟陳師攀談,沒想到陳師竟回「想被我X嗎?很久沒被你吹了,很懷念…所以要嗎?怎麼會沒有、在女廁」等低級文字,一旁同學看了大感噁心,截圖傳給導師,全案爆發。

檢方認為,陳師命令學生口交,並把手放在他的頭上強行壓住,違反意願,觸犯妨害性自主罪。

但高院表示,學生對於陳師是否有強壓頭、不讓他無法站立掙脫一事,供詞不一,且證述時也表示「我沒有說話、哭泣或尖叫,也沒有用手推開,他的生殖器有進入我的嘴巴,過程不到1分鐘,我當時沒有任何反應」,顯見陳男並未以違反學生的意願強破口交,案發後還跟同學一起回家,沒有緊張情緒。

高院指出,學生事後在交友軟體上看到陳師,以「捉弄取樂」心態和他聊天,與一般性侵被害人的反應不同,且是同學截圖傳給導師,而非被害學生主動報警,難認陳師觸犯強制性交,全案應以與未滿14歲少年性交罪論處。

高院考量陳師已拿出50萬元和被害人與家長和解,對方也願意給予緩刑,再加上陳師已被通報為不適任教師,無法再執教鞭,評議後認為原審判陳男2年徒刑、緩刑5年為適當,日前予以維持,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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