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助理費案開庭 戴寧行使緘默權
嘉義地院今天開庭審理嘉市議員戴寧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費案,此為戴寧遭收押前出庭時情景。(資料照)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費逾518萬元案,嘉義地院今天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收押中的戴寧出庭時,行使緘默權,其委任律師認為部分書證無證據能力,就相關證人有無證據力提出於法庭調查,同時聲請傳喚5名證人出庭;法官同意後,裁定下次準備程序庭期訂於6月14日上午9點40分召開。
戴寧在遭檢方求處重刑後,曾向委任律師陳澤嘉表示,會堅持捍衛清白。陳澤嘉庭後受訪說,戴寧遭收押後,因身心狀況無法負荷,嘉義看守所已安排身心科醫師進行心理諮商,因戴寧至今未看過卷宗內容,今天開庭時無法對案件有任何陳述,為自己做辯護;今天開庭時已向法官聲請讓戴寧看卷宗內容,法官已同意。
戴寧被控自2010年3月1日起擔任嘉市議會第8屆至第10屆議員任期內,找來陳姓、郭姓、邱姓、曾姓等4人當人頭助理,共詐得518萬餘元,嘉義地檢署5月11日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詐領財物等罪起訴戴寧,求處重刑24年;戴寧自案發後於3月13日遭收押,案件移審嘉義地院後,嘉院於5月11日裁定戴寧續押並禁見。
今天下午,嘉義地院由法官簡仲頤召開準備程序庭,嘉檢由本案起訴檢察官陳靜慧、公訴檢察官廖俊豪蒞庭,收押後的戴寧首度出庭,戴寧委任兩位律師陳澤嘉、王振名。
開庭時,戴寧行使緘默權,其委任律師就無證據能力的書證部分提出爭點,並就相關證人證詞有無證據力提出於法庭調查,同時聲請傳喚陳姓、郭姓、邱姓、曾姓等4位人頭助理及陳姓助理的母親溫姓婦人共5名證人。
檢方也就準備程序庭對於詰問證人順序及範圍,確認證人在偵查中的證述是否具證據能力等,提出意見,開庭約半小時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