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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人頭詐百萬公費將宣判 新黨議員潘懷宗:我考上碩士了

新黨議員潘懷宗(左)被控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333萬多元今到士林地院出庭,他當庭自稱剛考上東吳大學歷史系碩士。右為委任律師魏憶龍。(記者溫于德攝)

新黨議員潘懷宗(左)被控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333萬多元今到士林地院出庭,他當庭自稱剛考上東吳大學歷史系碩士。右為委任律師魏憶龍。(記者溫于德攝)

2022/05/18 20:0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被控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333萬多元,士林地院今天(18日)下午再度開庭並辯論終結,潘懷宗當庭指稱,剛考上東吳大學歷史系碩士班,且自掏腰包支出的助理費「很多」,律師團則請求給予自新機會,法官定6月15日宣判。

起訴指,潘懷宗因「為民服務費」不敷使用,與辦公室主任陳玉臺利用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總計犯罪所得333萬餘元,遭檢方認定涉嫌法定刑度7年起跳的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

士院下午再開庭,潘懷宗自稱剛考上東吳歷史系碩士,而助理費都由陳玉臺負責處理,如果不夠,會自掏腰包,而且超過很多。面對法官問,陳玉臺是否把助理費用於個人支出?他認為「應該沒有,陳不會這樣」。

陳玉臺坦承負責請領補助費,並找來人頭戶,但強調,這些錢完全用於選民服務,也因為都有支出單據,所以未向潘懷宗報告。

潘懷宗的律師魏憶龍說,當初檢方偵查時已達成默契,若潘懷宗自白認罪,檢方會建請院方給予緩刑,起訴時卻漏掉;魏憶龍也說,他與潘懷宗是議會前後任同事,也都是軍公教子弟,潘懷宗是因為錢不夠用,才把補助費用於選民服務,因此,希望法院考量法重情輕,給予自新機會。

陳玉臺的律師則希望法院對陳玉臺量處緩刑,陳玉臺也願意支付公庫20萬至50萬元。其餘被告如陳玉臺的胞姊與姪子、李姓員工,均透過律師表達盼法院給予緩刑機會。

蒞庭檢察官認為,被告已承認犯行,請法院考量其犯後態度並已繳犯罪所得,給予適當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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