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別臨停!汽車遭無照機車後撞賠更多 車主哀倒楣
陳姓車主臨停在民生路黃線的示意圖,如圖白色車輛停在路邊停車格後方。(記者洪瑞琴攝)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台南市區難停車,陳姓車主臨停黃線逾3分鐘,人在車內等候朋友,未料遭1輛機車駕駛突然後撞,由於對方是無照駕駛,對方的保險公司不理賠,陳先生只好請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理賠給對方較高金額,以彌補對方付擔車損修理費。
陳先生說,今年2月間,臨停在民生路上,人在車內,靜止未移動,莫明奇妙被撞,當下受到驚嚇,後來由保險公司處理賠償事宜,原本對方同意賠償修車費後來變卦,一直等到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後才談和解。
陳先生說,幸好對方擦傷無大礙,詢問曾處理車禍糾紛的調解委員友人,這種情形主肇責歸屬機車駕駛大約7、8成,汽車駕駛3成或2成,結果對方堅持肇責5比5,而且自己修車費約1萬多元,對方機車修理費竟超過2萬元。
陳先生說,「是他來撞我,不是我撞他」,若按肇責5比5,自己還得倒賠,「天下有這種道理」?但為了免再費事提車禍鑑定,只好請保險公司提高給對方賠償金額1萬多元,等於是以自己的保險來弭平此事,可是事情拖了2個月才和解,對方沒考上駕照就橫衝直撞也不認為有錯,好像「我被撞活該」,只能自認倒楣,以後千萬別再臨停黃線。
永旭保險經紀人公司副總經理邱奕瀚點出關鍵說,基本上臨停是要付3成責任,雙方都有損失可以求償,然而實務上,受傷的人「握有另1把劍」,可提出刑事訴訟,如果挨告刑事傷害,要跑法院更麻煩。
1位車鑑委員表示,汽車臨停在車道內,原則上不涉主肇因與次肇因,但臨停超過3分鐘有違規事實,機車駕駛6個月內可提刑事訴訟,雖然不見得告得成,但要上法庭勞費心力,若保險公司能協商理賠最好。
陳姓車主臨停在民生路黃線上,莫明奇妙遭機車後撞。(記者洪瑞琴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