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燈處涉圖利陽明山國際大旅館 前處長陳榮興等11人被訴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時任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處長陳榮興、組長張毓貴,疑受民代關說,涉嫌指示下屬替侵占公有地而被追徵補償費的陽明山國際大旅館拆除公燈處圍籬,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陳榮興、張毓貴、時任公燈處花卉試驗中心主任宋馥華、技工張家豪、黃銘鴻及涉案廠商盛資機電實際負責人楊逢隆、紹益科技實際負責人林良益等11人。
檢廉調查,陳榮興、張毓貴疑遭民代關說,涉嫌指示宋馥華替侵占公有地而被追徵補償費的陽明山國際大旅館,拆除公燈處所圍起的圍籬,並利用不實照片包庇業者辦理相關減免費用,因而捲入圖利官司;張毓貴、宋馥華均已認罪,只有陳榮興否認。
陽明山國際大旅館因違法佔用公有地當作停車場,原須支付補償費130萬元,但依公燈處規定,若業者限期內返還可減收補償費,業者後來依約繳清減額的40萬補償費後,卻仍繼續佔用該公有地。
前年1月間,陳榮興疑似被民代施壓關說,明知旅館業者仍繼續佔用公有地,卻涉嫌指示宋馥華幫旅館拆除公燈處圍起的圍籬,形同圖利旅館業者少繳90萬元補償費。
除了圖利旅館業者一案之外,負責路燈會勘、施工及發包採購業務的技工張家豪、黃銘鴻,也被檢廉查出,涉嫌於2019年至2020年間,收取盛資機電、紹益科技、景業水電工程及路燈買賣仲介業者的賄款及接受不當飲宴招待,並以提供較易施工及利潤高的品項給4家業者施作當回報,張家豪、黃銘鴻2人分別以贊助、借款等名義收賄,黃銘鴻甚至直接到業者施工地點索賄,2人實際收取的不法金額分別為13.5萬、6.5萬元。
此外,紹益科技負責人林良益及股東朱玉鈴、職員徐韶甫等3人,先前為使公司符合承攬某工程所需的2000萬元資本額條件,涉嫌用借來的錢來虛增資本額,之後又將款項歸還,涉及驗資不實,另依違反公司法及商業會計法等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