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男逆向撞死無辜婦人判6年 2友掩護也GG
台南地院對吸毒後危險駕車、肇事致人於死逃逸的男子陳暐智合併判刑6年。(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男子陳暐智涉於2019年6月間凌晨在台南安平觀夕平台吸食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他吸毒後於隔天上午駕駛友人的小客車到西港區慶安路、開入對向車道逆向行駛,撞擊騎機車的李姓婦人,李婦當場傷重不治。陳嫌駕車逃逸、並連絡羅姓、黃姓友人掩護逃離,但仍被目睹民眾報請警方攔獲陳等3嫌。
台南地院依吸毒後危險駕車、肇事致死逃逸等罪合併判陳暐智6年徒刑;羅、黃兩人則涉幫助肇事致人於死逃逸罪,各被判刑6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9年6月22日凌晨,陳暐智在台南安平觀夕吸食安非他命,對周遭事物辨識、注意與控制車輛能力較平常薄弱,他仍於隔天(23日)清晨向羅姓友人借用1輛小客車、駕駛上路。
當天清晨6點半許,陳暐智開車沿南市西港區慶安路行駛,逆向駛入該路東往西方向的車道,此時恰有1名李姓婦人騎機車也從慶安路東往西方向駛至,遭陳駕駛小客車從前方猛力撞擊機車,李姓婦人車倒地、當場傷重不治。
陳暐智明知已肇事致人重創、仍開車逃離現場,把小客車開到距案發地約1百公尺的路旁停放,並打電話連絡羅姓友人,羅男即告知一起投宿在汽車旅館的黃姓友人,委由黃駕駛1輛黑色小客車載他到車禍現場。
陳暐智停車後步行走回現場查看;黃姓友人也開車載羅到車禍現場附近,羅先下車了解車禍狀況,接著由黃開車搭載陳、羅兩人離開。當時已到車禍現場處理的李姓員警,經熱心民眾告知涉肇事的陳暐智已搭上黃駕駛的黑色車離去,民眾即騎機車載李員從後追車,在慶安路186巷後方道路攔獲黑色車,陳暐智才坦承自己是肇事者。警方並於當天上午對陳採尿檢驗、發現有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查出陳涉吸毒後危險駕車、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