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文字錯字連篇 法官:諧音可辨識出真意就有罪
新竹地院。(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如果有人LINE「剎剎你」、「同規一進」這樣的字眼,你會害怕嗎?
新竹市江姓泥水工承攬張男的房屋興建工程發生糾紛,竟LINE張男「我今天不剎剎你這不知天髙地后」,「我們會同規一進」、「我們會同規遣䵤(音同檢)」,儘管其中錯字連篇,張男還是感到心生畏懼而報警;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小學沒畢業的江男固然寫錯字,但諧音可清楚辨別他想使用「殺」、「同歸於盡」的真意,顯然已明示將危害張男生命、身體安全,足以認定主觀上確有恐嚇他人犯意及客觀犯行,最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100天。
判決書指出,70歲的江男在2019年7月間承攬張男位在新竹市的房屋興建工程,雙方因發生工程糾紛,江男LINE張男「我今天不剎剎你這不知天髙地后(厚)」,「我們會同規一進」、「我們會同規遣䵤」。事後張男因心生畏懼,而報警偵辦。
江男坦承,雙方因發生工程糾紛,透過LINE通訊軟體溝通協調,矢口否認恐嚇危害安全犯行,辯稱本案工程糾紛都因張男所生,他沒有對張男講這些恐嚇的話。
全案審理時,江男否認傳送這些文字訊息,辯稱無恐嚇犯意,但他也並無法說明這些文字內容有何遭人偽造或變造情事,法官認為,既然他不否認與張男發生本案工程糾紛,雙方的互動關係已處於對立狀態,難以相信他使用「殺」、「同歸於盡」字眼不會連結到將危害張男生命、身體安全,因此江男的辯詞不可採信。
法官指出,學歷僅有小學肄業的江男,其原始文字固然有錯別字,但由諧音可清楚辨別,江男想使用「殺」、「同歸於盡」的真意,顯然已明示將危害張男生命、身體安全,張男因此感到心生畏懼,而提出本案告訴,足以認定江男主觀上確有恐嚇他人犯意及客觀犯行。
法官審酌江男不思理性溝通並以循合法途徑解決本案工程糾紛,竟選擇恐嚇及傷害方式與被害人理論,致被害人心生畏懼,且於審理時自始否認犯罪,未見任何檢討本身態度不佳,迄今未獲得被害人諒解,所為實有不該。最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1百天,易科罰金為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