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蒲遷村有異議 促進會長翻桌被判刑
大林蒲遷村權益促進會黃姓會長對遷村計畫規定有疑慮,加上不滿服務中心人態度,竟當場翻桌傷人。(讀者提供)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市啟動大林蒲遷村計畫相關作業,當地某遷村權益促進會黃姓會長對遷村計畫規定有疑慮,黃不滿服務中心人員態度,當場直接翻桌,還造成1名高市都發局女職員手部受傷,高雄地院依妨害公務判刑3月、緩刑2年。
判決指出,去年4月由高雄市長陳其邁揭牌啟用的大林蒲遷村服務中心,作為高市府與大林蒲居民溝通與遷村作業據點;當地某遷村權益促進會黃姓理事長前往服務中心,詢問遷村計畫書第4條「奉行政院核定後或奉政策指示辦理後,續收執產權相關作業」規定,他質疑這是強迫遷村作為。
由於當時都發局約有6、7名男女員工在該處作業,沒有對黃的質疑提出具體說明,還有民眾準備簽署「私有建物同意調查申請書」,黃還上前勸說民眾會喪失權益,不要簽署,過程中雙方發生口角,黃開始掀桌並翻倒桌椅、辦公電腦及沿海六里遷村模型,過程中電腦不慎砸到1名女職員左手臂致瘀青。
都發局人員報警處理,黃被警方逮捕後,辯稱服務中心人員對他不理不睬,還答非所問,讓他很不滿,才會動手翻桌子等設備;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看他已坦承認罪,有所悔悟,且已與都發局達成調解,因此依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判刑3月、緩刑2年,應按受法治教育兩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