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拒繳26萬罰鍰又脫產 聲請管收路上急叩妻帶錢繳清
李男(中)拒繳26萬元罰鍰還脫產,桃園分署向法院聲請管收,往法院途中李男急叩妻子帶錢清償欠款。(桃園分署提供)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觀音區66歲李姓男子拒繳26萬元罰鍰還脫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今通知李男到場,他無法交代財產流向且稱無力繳納,行政執行官認為他隱匿財產事證明確,決定向桃園地院聲請管收,就在前往法院的路上,李男擔心管收裁准將失去自由,急叩妻子籌錢將欠款全數繳清。
李男在觀音區向他人租用農地,因違法在上頭鋪設瀝青、推放砂土機具等,被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裁罰30萬元,因逾期仍未履行,今年1月被移送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執行後僅扣得存款3萬餘元,經調查李男財產及資金流向,發現他於去年9月收到罰鍰處分書後,隨即將名下位於觀音區的持分土地,以84萬元價格賣給兒子,賣款匯入後隨即轉到妻子帳戶,導致分署無從執行。
桃園分署表示,今通知李男到場說明,李男就不動產買賣原因、價金去向均無法清楚交代,更稱沒有能力繳納罰鍰,行政執行官認為他隱匿處分財產事證明確,決定向桃園地院聲請管收,就在出發前往法院的路上,李男才趕緊通知妻子將欠款全部繳清。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收到繳款通知書後應儘速繳納,以免被扣薪、扣存、查封動產及不動產,對有隱匿處分財產且故不繳納者,必要時不排除採取拘提、管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