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棍謊稱會改運侵犯3女 判12年定讞
歐姓神棍自稱可幫忙改運,猥褻、性侵2名女子,並指侵1名少女,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判歐12年徒刑定讞。(情境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屏東歐姓神棍利用鬼神之說猥褻一名女子,再以作法騙另名女子發生性關係,他還向鄰居的未成年女兒稱「家有劫數、祖母會死亡」,騙到鐵皮屋指侵,最高法院維持一、二審見解,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共8罪,判歐12年徒刑定讞。
判決指,歐男經李姓友人介紹認識李男前女友阿真(化名),騙阿真被嬰靈附身、運勢不佳,他可作法消災解厄改運,2019年3、4月間某日,他在旅社內假裝作法,要阿真脫去褲子、內褲,伸出手猥褻外陰部。
歐男另經周姓友人介紹認識其前女友阿茹(化名),得知阿茹父親過世,誆騙可以幫阿茹除去家中靈異現象,2020年2月間要阿茹喝下符水,再佯裝要在身上畫符,要阿茹脫光衣服躺在床上供他性侵。
歐男食髓知味,又騙阿茹「妳已去世的父親有發生事情」,二度性侵:後來阿茹想挽回周男的心也被歐男發現,歐男再騙阿茹可以透過上床方式與周男復合,前後4度性侵。
歐男另把狼爪伸向鄰居的未成年女兒阿美(化名),他騙阿美「妳全家今年會有劫數,祖母今年會死亡」,2020年7月29日把阿美帶到一間寺廟旁鐵皮屋指侵。
法院審理時,歐男承認猥褻阿真,卻辯稱與阿真是合意性交,「我們是炮友關係」;他也說自已手賤摸阿美,但否認指侵,只認強制性交未遂罪。
一審屏東地院、二審高雄高分院根據相關證據認定歐男6度性侵阿茹。法院痛批歐男屢屢利用被害人深信靈異、鬼神之說,佯稱可以作法改運,強制猥褻、性侵3名女子共8次,導致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依法判12年徒刑。歐男不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