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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夫偷拍兩名小姨子 妻徹底死心訴離

阿芳以丈夫身為警察,卻偷拍她的兩個妹妹,又犯下竊盜罪為由,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阿芳以丈夫身為警察,卻偷拍她的兩個妹妹,又犯下竊盜罪為由,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2022/04/16 12:2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婦人阿芳(化名),與擔任中市某派出所巡佐的張姓警察,結褵已有26年之久,阿芳卻提起離婚之訴,指控丈夫張員在婚後不久,於娘家偷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她的妹妹(張員的小姨子)身體隱私部位,事隔22年,張員又用同一手法,偷拍她的另一妹妹,之後又兩度偷竊被判刑,她已徹底死心,張員不否認上述行為,但辯稱自己生病,法官認為,張員妨害秘密的對象,竟是妻子的親妹妹,讓阿芳難以自處,判決兩人離婚。

判決書指出,阿芳去年向台中地院提起離婚訴訟,她指控擔任警察(派出所巡佐)的張姓丈夫,兩人於26年前婚後不久,趁著與她回娘家時,偷裝針孔攝影機,竊錄她的妹妹身體隱私部位,以滿足個人之偷窺慾望,被妹夫發現,她甚感痛苦、憤怒等煎熬,向妹妹與妹夫道歉求得諒解,暫時按下了此一風波。

阿芳指控,事隔22年,張員又對她的另一妹妹,用同手法偷拍,她的內心又再度被撕裂,還鬧上警局與法院,張員也被懲罰及調職,不料,2019年1月與4月,張員又兩度犯下竊盜,在派出所內偷警察同事的錢,第一次得手100元,第二次未遂,判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

阿芳強調,張員「劣性難改,心生歹念」,她已經「徹徹底底的死心,不想與之有所任何的瓜葛與牽連」,聲明法院准予離婚。

張員沒有出庭,也沒提出書面答辯,台中地院判決離婚後,張員上訴二審,不過,台中高分院審理時,張員還是沒出庭,僅提出書面據答辯說,他的財產都交給阿芳管理,阿芳突然失蹤離家,打電話、訊息均無回應,他身上連吃飯錢都沒有,一審時他因臨時生病無法出庭,並非刻意規避,一審憑阿芳單方面陳述而逕為判決,嚴重損及他的權益。

二審法官認為,張員身為警察,竟涉犯妨害秘密、竊盜等案件,夫妻間的尊重盡失,導致阿芳精神痛苦,足以破壞婚姻共同生活的基礎,尤其是偷拍對象,是自己老婆的妹妹(小姨子),夫妻已失互信、互愛、互諒、相互協力的婚姻基礎,判決兩人准予離婚,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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