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三中案續集》高等法院決定這一天傳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出庭

前總統馬英九。(資料照)

前總統馬英九。(資料照)

2022/04/12 10:2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等人,被訴在國民黨「三中(中視、中廣、中影)」與舊中央黨部交易案,涉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造成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72億9千多萬元損害,但台北地院判馬英九等5人無罪,僅前立委蔡正元涉侵占2.8億多元被判刑;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已決定5月13日傳喚馬英九、中投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三人出庭審理。

北院去年10月判決馬英九、張哲琛和汪海清3人均無罪,認定馬不是中投、光華公司的董事或經理人,不符證交法特別背信與非常規交易罪的身分要件,而張、汪雖符合身分,但認定沒有犯意與犯行,馬等三人均判無罪,引起譁然。

高檢署不服判決,上訴時列舉九大理由,指出北院對於本案直接證據歷次會議及內部談話錄音檔、錄音譯文等證據評價不一,採證法則自相矛盾,加上混淆馬英九等人犯罪動機和主觀犯意,判決認事用法違背法令。

高院去年12月30日分案,經合議庭密集閱卷,已訂5月13日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馬、張、汪3人到庭,高檢署公訴檢察官是邱智宏;據悉,如有需要,高院不排除召開第二次準備庭訊,再度傳喚馬等人。

此外,北院一審認定,蔡正元以國民黨籍立委身份身份,仲介中影公司交易案,竟利用其身為阿波羅公司負責人的機會,將原登記於股權平台阿波羅公司名下股票出售後款項,利用職務之便,涉利益輸送給自已而掏空公司資產高達2億8032萬元,將蔡正元依侵占罪被判刑3年半、商會法被判刑6月,並沒收2億8032萬元犯罪所得,蔡的妻子洪菱霙、蔡的岳父洪信行均獲判無罪。

蔡正元不服,提出上訴外,檢方也對蔡、洪菱霙、洪信行三人均提起上訴,高院訂本月十四日下午2時30分傳喚蔡等3人出庭。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