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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自行車酒駕 鳳山警方不到15分鐘查獲3人

曾男(左)及楊男前後騎自行車酒駕搖晃,南成所長林卓材(左二)查獲酒駕開罰。(讀者提供)

曾男(左)及楊男前後騎自行車酒駕搖晃,南成所長林卓材(左二)查獲酒駕開罰。(讀者提供)

2022/04/06 13:25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市警方今表示,鳳山警分局南成所前晚不到15分鐘攔獲3人騎自行車酒駕上路,其中曾男因二度酒駕被關3個多月罰怕了,改騎自行車酒駕,仍被警方查獲,楊男則心存僥倖騎自行車酒駕被抓,他的女友火大當面斥責,警方依法對3人開罰600至1200元。

酒駕新法上路,鳳山警方強力取締25起酒駕案件,其中電動及自行車共11件,南成所長林卓材、警員鄭又仁前晚巡邏不到15分鐘,先後攔獲3人騎自行車酒駕。

警方前晚先於鳳山區林森路攔獲陳姓老翁(76歲)騎自行車酒駕,他稱到住家附近公園喝保力達,沒想到竟被警方查獲,酒測值為0.16毫克。

警方13分鐘後巡邏經過鳳山區臨海、南華一路口,赫見曾姓男子(58歲)騎自行車搖晃,將他攔下盤查過程中,隨後又發現楊姓男子(63歲)騎自行車一路搖晃,當場查獲2人酒駕。

其中曾男1年多前二度因騎機車酒駕,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第一次被罰錢,第二次被關3個多月,「真的被罰怕了」,改騎自行車酒駕,不料仍被警方查獲,酒測值0.38毫克,警方依法開罰。

另楊姓男子沒有工作,酒後騎自行車要回家,一路騎車搖搖晃晃,半路就被警方攔下,還一臉醉意茫然,酒測值達0.76毫克。

有趣的是,楊男女友5分鐘後騎車經過,發現楊男正被警方開單,當著警方面前對楊男開罵,數落他不該酒駕,騎車要載他還不要,果然心存僥倖被抓到,楊男一臉無奈。

值得一提的是,3人彼此不認識,但均否認喝酒,辯稱只喝保力達,令警方很傻眼,警方將3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600至1200元。

警方呼籲民眾酒駕新制上路,加重酒駕汽機車相關罰則,汽、機車酒駕肇事致人死傷,除面臨刑期5年以上至無期徒刑外,也會依法沒入交通工具。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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