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娶不到中國妻 怒嗆前妻「雜種」還恐嚇要「刀刀見骨」
高雄地院。(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黃姓男子和妻子離婚後,想在中國娶妻另組家庭,但前妻不肯幫忙把離婚證書寄給他,讓身在中國的黃男無法順利領證結婚,黃男氣炸,連傳14封簡訊怒嗆前妻「雜種」,還恐嚇要「刀刀見骨」,法官依恐嚇罪判拘40天。
判決指出,黃男和前妻於2018年6月離婚後,隔年1月,他想和中國籍的新女友登記結婚,但因沒有準備好相關文件,無法登記結婚領證,他隔海要求前妻幫忙寄送兩人的離婚證明到中國,但前妻不想理他。
黃男遲遲拿不到前一段婚姻的離婚證明,無法如願在中國成家,竟氣得跨海連傳14封簡訊,嗆前妻「雜種」、「妓女」,還揚言要「刀刀見骨」,前妻心生恐懼,直接拿簡訊去警局報案提告。
高雄地院審理時,黃男坦承犯行,但辯稱自己沒有恐嚇的犯意,只是希望前妻配合去辦理離婚公證文件,讓他可以順利在中國再婚;前妻出庭時則狂翻白眼,直說她跟黃男離婚後,兩人已無任何關係,黃男想要離書證明,可以自己回來台灣辦理,自己沒有義務幫這些忙。
法官認為,黃男傳恐嚇簡訊時,人雖然在中國,但內容一再提及自己即將回台「讓你好看」,前妻也因此身心備受焦熬,還得求助身心科門診,因此依恐嚇罪判拘4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