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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工程師被指性騷擾丟工作 告台灣雷蛇拚復職勝訴

柯姓工程師不滿電競大廠台灣雷蛇台灣區蕭姓總經理以他性騷擾為由強迫簽下協議書自願離職,提告拚復職,北院判他勝訴。(資料照)

柯姓工程師不滿電競大廠台灣雷蛇台灣區蕭姓總經理以他性騷擾為由強迫簽下協議書自願離職,提告拚復職,北院判他勝訴。(資料照)

2022/03/29 12:1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柯姓工程師不滿電競大廠台灣雷蛇台灣區蕭姓總經理以他性騷擾為由,強迫簽下協議書自願離職,提告請求復職,台北地院認定協議書無效,判雙方僱傭關係存在,公司也應於柯復職前按月給付月薪14萬多元,並於每年1月1日給付農曆春節獎金28萬多元。可上訴。

柯主張,他自2016年7月20日進入公司服務並擔任資深軟體應用工程師,月薪為14萬多元,蕭姓總經理卻於2020年12月4日上午濫用優勢地位,以他涉及性騷擾為由,提出極度不合理的離職方案,要求他當日簽下協議書自願離職或由公司強迫離職。

令柯不解的是,他並未性騷擾任何人,經要求公司提出性騷擾證據,卻被蕭姓經理拒還跟他說:「如果向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申訴此事,你的親友都會知道性騷擾」,若是被公司解僱,日後求職更加困難,但蕭也以「協議書自願離職會有2.5倍月薪」的條件,企圖說服他簽名。

柯最後不堪身心承受極大壓力恐慌,當天不得以簽下協議書自願離職,但他認為被迫簽名,提告請求確認雙方僱傭關係存在,並要求公司在他復職前按月給付月薪14萬多元,以及每年1月1日給付農曆春節獎金28萬多元,並應返還他的配股。

公司解釋,2020年10月6日接獲員工申訴柯姓工程師性騷擾,立刻組成調查團隊,成員包括新加坡總公司副總、全球人力資源長、資深人力資源經理及法律顧問,且為求公正,這些人均是新加坡公民,刻意排除台灣員工。

公司強調,團隊調查完成後向上呈報,公司全球管理高層考量事態嚴重性,也參酌自訂倫理及專業行為準則,同時為求和平解決,才向柯姓工程師提出若同意接受給予較高給付則雙方合意終止僱傭契約,若不願合意終止則解僱,否認違法。

北院指出,所謂勞工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不能僅依雇主自訂工作規則,作為是否列為重大事項的決定標準,且依證人證述可知,公司並未給予柯姓工程師充分思考時間,當天便要他立刻決定簽下協議書自願離職或由被公司解僱,因而認定該協議書無效。

北院因此判雙方僱傭關係存在,公司也應於柯姓工程師復職前按月給付月薪14萬多元,並於每年1月1日給付農曆春節獎金28萬多元,但配股屬於贈與性質,並非勞工可以請求,故這部分並未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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