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時速百公里軋車逼車釀2死1重傷 肇事休旅車主重判9年10月

省道時速百公里軋車逼車釀2死1重傷,肇事休旅車主重判9年10月。(示意圖)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40歲休旅車駕駛林承佑與22歲的趙姓小轎車駕駛,前年在宜蘭縣五結鄉台2線省道以時速百公里逼車互軋,趙男轎車失控撞入路旁的大貨車底,趙男當場死亡,路旁的無辜路人則是1死1重傷,但林男事後駕車肇逃,但林到案否認高速軋車或肇逃,曾遭聲押獲准;高等法院今依過失致死、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判林9年10月徒刑,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肇事的路段同向有2線車道,林承佑於2020年3月28日上午9時駕駛灰色休旅車行駛在外側車道,趙男駕駛的黑色小客車則在林男前方,雙方之前就因互相超車結怨,當林行駛至肇事路段時,認為趙男駕車擋路,超車後疑故意偏向趙男車道「逼車」,時速高達百公里,後來導致小客車失控,撞向路邊大貨車。
趙男的小客車因撞擊力道過大,整輛車變形嚴重,車頭幾乎被壓扁,趙男當場無呼吸人跳,送醫仍不治,在貨車後方討論工作的林姓貨車駕駛、林姓竹筏師傅無辜被撞,造成一死一重傷。
林男發現肇事後,意駕車逃逸離去,直到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及後方車輛行車紀錄器,循線通知林男到案說明,訊後被檢方聲押獲准。
林在法院應訊否認有過失致死、致人重傷等犯行,辯稱並未和趙男高速競駛,是因為趙男擋他的車,才駕車靠近住號黃線,想接近趙男拉下車窗,問他到底想要什麼,他才以時速90至100公里車速追逐趙男,直到車禍發生前一刻才追上他。當時,趙男先駕車靠近他,他打滑不敢踩煞車,順著車速往右拉回,林強調,只有順著車速拉回搶道的過失,沒想到會這麼嚴重,此事件是趙男先要撞他,沒有撞到,乒會自已失控。
宜蘭地院審理認為,林說詞不實,林是駕車以高速追逐男、競駛及惡意逼車搶道,以致發生2死1重傷事故,依過失致死罪判林男9年、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1年6月,合併判林10年徒刑。
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今依過失致死罪判林8年6月、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判2年徒刑,合併判9年10月徒刑,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