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路人注意!彰縣新增2測速桿 4/1開抓
福興鄉臨海路與福正路口新設固定式測速照相桿,速限70公里,4月1日啟用開抓。(警方提供)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用路人注意!彰化縣警局最近分別在福興鄉省道台17線臨海路與福正路口、社頭鄉縣道141線員集路與崙饒路口設立固定式測速照相桿,4月1日啟用開抓,速限各為70、50公里。連同這2支,全縣目前共有66支固定式測速照相桿,其中31支裝有拍照主機,警方呼籲用路人遵守行車速限,以策安全。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指出,福興鄉臨海路道路筆直,車流量大,經評估後在臨海路與福正路口處新設1支固定式測速照相桿,速限70公里,車速逾80公里即開罰;社頭鄉員集路則是去年曾發生一起死亡車禍,經評估後在員集路與崙饒路口設立1支固定式測速照相桿,速限50公里,車速逾60公里即開罰。這2支測速桿均為南北向拍照,4月1日啟用後,違規超速的用路人,都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交通隊統計,加上這2支新設的測速桿,目前全縣共有66支固定式測速照相桿,其中有31支裝置有拍照主機,其餘35支是「空包彈」,儘管如此,警方仍會不定期更換拍照主機位置,虛實難測,讓用路人不會因此心存僥倖。
交通隊長林世明強調,警方設置測速桿主要目的是讓用路人遵守行車速限,並非一味開罰,用路人行經易肇事路段務必減速慢行,按照速限行駛以避免車速過快發生危險。
社頭鄉員集路與崙饒路口新設固定式測速照相桿,速限50公里,4月1日啟用開抓。(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