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塗鴉藝術家購毒郵票 栽在緝毒犬吃官司
判決示意圖。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年輕塗鴉藝術家,前年透過網路向美國賣家購買俗稱「一粒砂」迷幻藥的24張毒郵票,以及含大麻成分的菸草,結果在海關被緝毒犬嗅聞出查獲送辦,台中地院審酌,謝年紀仍輕無前科,毒品為供自己施用,依法判刑2年、拘役50天、緩刑5年、罰金5萬,並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
判決指出,謝姓男子明知麥角二乙胺(LSD、俗稱一粒砂)為迷幻藥,在台屬管制二級毒品,卻於前年5、6月間在台北市,委由「KEVIN」利用網路向美國賣家購買含LSD成分的24張毒郵票,還以不知情的法國籍鄰居作為收件人,企圖運輸毒品進口,但在海關時,就被緝毒犬嗅聞查獲。
另謝男也向同一名綽號「KEVIN」男子,以1600元購買含氫大麻酚成分的菸草,警方在同年10月7日持搜索票前往查緝,當場查扣毒郵票、菸草、吸食器、手機等贓證物,全案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送辦。
台中地院審酌,謝男行為雖然不當,但毒品數量有限,目的在於供自己與友人使用,情節尚屬輕微,顯與一般販毒或運毒集團的犯罪情節不同,惡性尚非屬罪惡滔天、重大不赦程度,加上年紀仍輕,還從事塗鴉藝術創作,因在國外及在國內與外國人長期接觸,輕忽毒品危害性,未能妥適拿捏其分際。
且謝過去沒有前科,應是因一時失慮而觸法,謝所顯現的反社會人格並非嚴重,經審慎斟酌各項情狀,認謝所犯運輸第二級毒品罪,依規定酌量減刑,分別依運輸二級毒品、持有二級毒品罪,判刑2年、拘役50天得易科、緩刑5年,支付公庫5萬元,並向檢察官指定機關,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法治教育5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