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開瓦斯揚言點火又危險駕駛撞車 台東莽夫被判刑5月
台東康姓男子揚言引爆瓦斯後危險駕駛衝撞車輛,台東地院判刑5月。(記者黃明堂翻攝)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康姓男子與妻發生爭執,竟打開瓦斯罐持打火機揚言引爆,繼又開車在市區危險駕駛,衝撞他車。台東地方法依犯漏逸氣體罪、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
此案發生於去年10月15日深夜,康男因故與妻子王姓女子發生爭執,在房內將瓦斯罐卡榫擊地,使瓦斯罐內氣體外逸,同時手持打火機作勢欲引爆瓦斯,並向王女恫稱:你信不信我敢點等語,使王女心生畏懼,報警處理。
寶桑派出所員警到場後,康男已駕駛自用小客車外出,員警旋於轄區內巡視,見康的車輛怠速停等路旁,欲上前攔查,康見狀加速駛離,行經寶桑路與寶桑路375巷交岔路口時,與胡姓男子所駕駛的小客車發生擦撞。
他繼續危駕,沿路駛入來車道逆向行駛、任意變換車道、轉彎未打方向燈、蛇行、高速行駛等,隨後棄車離去,最後被警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