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鳳山警查獲4人酒駕 2人上路不到5分鐘被逮
蕭姓女子酒後騎車外出買東西,卻因騎車一路搖晃,離家不到5分鐘,被文山所查獲酒駕。(讀者提供)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市鳳山警方連3日酒駕大執法,今表示查獲4人心存僥倖酒駕,其中2人酒後騎車外出買東西,被警方眼尖發現騎車搖晃,不到5分鐘被查獲依法送辦。
鳳山警分局為防制酒駕,除了每月維持規劃8至10次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連3日鎖定轄內夜店、KTV、餐廳等飲酒場所,以及易發生酒駕肇事路段,採「多點式路檢」取締酒駕。
警方今表示,取締酒後駕車違規8人,查獲4人開罰、扣車,另有4人酒測值超標,其中潘姓男子在家喝酒後,騎車外出買東西,卻因行車不穩,新甲所於新富路查獲酒駕。
另蕭姓女子在家喝了2瓶啤酒,騎車到經武路、太平巷口買東西,卻因騎車一路搖晃,離家不到5分鐘,被文山所查獲酒駕,警方提醒她酒駕觸法,她稱心存僥倖,才會酒駕上路,不料被警方查獲,感到後悔不已。
五甲所查獲張姓工人是酒駕累犯,竟在工地喝酒後,騎機車行經自強二路,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被警方眼尖攔車逮人。警訊後今4人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鳳山警分局長孫成儒提醒所有駕駛人切勿酒駕,「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可以透過指定駕駛、親友接送、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等替代方案,平安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