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代會主席涉假車禍詐保遭起訴 車頭可疑「黃漆」露餡
奧迪車頭黃漆引起保險公司懷疑。(記者蔡昀容翻攝)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四連霸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其灰色奧迪RS7去年6月自撞毀損,涉嫌使用宜市代會公務車製造假車禍,意圖詐領約140萬元保險金,但因車頭留有自撞時「黃漆」痕跡,引起保險公司懷疑,案件才曝光。宜蘭地檢署今以貪汙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將林智勇及涉案陳姓司機、服務處鄧員提起公訴,請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宣告褫奪公權7年。
宜檢表示,林智勇去年6月17日中午,駕駛奧迪自用小客車,行經宜蘭縣宜蘭市大福路某處,自撞路旁電線桿、水泥護欄,導致車身嚴重毀損,因該車僅投保丙式車體損失險,自撞事故非理賠範圍,而林智勇擔任市代會主席公務配車,投保包含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險、汽車超額責任保險等,第三人車損部分最高理賠金額高達1050萬元。
宜檢說,林智勇為圖謀保險理賠140萬1777元,去年6月17日晚間6點8分,林智勇駕駛奧迪到宜蘭市大福路1段265號對面,由陳姓司機駕駛公務車,搭載林智勇服務處人員鄧男跟隨至奧迪後方,待林智勇以奧迪右側葉子板摩擦路邊電線桿,再往前以保險桿緊貼水泥護欄,製造先前自撞前情狀後,隨即指使陳姓駕駛公務車自後方撞擊奧迪後方保險桿,製造公務車追撞奧迪的假象,再向警方報案。
警員據報到場處理時,因陳姓司機駕照被吊銷,無法申請保險理賠,於是推由鄧男向警員謊稱其為公務車駕駛人,因超車不慎而撞擊奧迪。陳姓司機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保險公司發覺,車禍現場電線桿並無黃漆,右側車頭卻留有疑為其他電線桿的黃漆,加上奧迪車損異常嚴重,產生疑慮,事件才曝光。
案經宜蘭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薛植和、檢察官韓茂山共同指揮宜蘭縣調查站偵辦,檢察官審酌林智勇身為市民代表會主席,不思為民表率,竟利用職務上機會圖謀私利,使社會大眾對於公務員誠實廉潔性、公正性產生重大質疑,損害國家公務員廉潔端正形象,破壞保險制度之公益機能,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犯後又意圖卸責、誤導案情,將責任推諉予陳姓司機,致公義未能彰顯,增耗諸多司法資源,藐視司法心態明確,犯後態度不佳等情,請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宣告褫奪公權7年,以懲效尤。
宜蘭地檢署呼籲民意代表應不忘選民之託,為民爭取福利及造福鄉梓,切莫貪圖個人利益,鑄下大錯。民眾如要檢舉貪污不法,請撥0800-286586法務部廉政檢舉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