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府人事異動 涉貪汙弊案吳朝琴、吳東原調秘書
吳東原(左)及吳朝琴(右)交保候申請復職,被調任秘書。(資料照,記者江志雄攝)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與兒女、縣府團隊涉及土地增值稅與財產來源不明弊案,其中,建設處長吳朝琴與農務科長吳東原遭羈押,近期才羈押期滿交保候傳;今縣府發布人事異動,涉案的吳朝琴與吳東原均被調任秘書,建設處長由交通處長黃志良接任,交通處長由農業處副處長王明輝陞任。
宜蘭地檢署偵辦宜蘭縣政府、羅東鎮公所疑涉貪污等弊案,2度指揮廉政署搜索。首次搜索偵訊時,吳朝琴與吳東原被羈押禁見,羈押期即將屆滿,檢方認為已無羈押必要,8日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宜蘭地方法院裁定兩人各以15萬元交保。
縣府今發布人事調動,黃志良調任建設處長,王明輝陞任交通處長,並配合縣政需要,調整秘書賴逸夫為農業處副處長,至於農務科長人事案,暫時還懸缺。
縣府秘書長林茂盛說,這次的人事調動,與弊案無關,純粹是要提升縣府團隊的量能,並基於專業考量,舉例來說建設處長之前都是代理,這次讓有都市規劃專業的黃志良接任,加上黃本在交通處就有在處理高鐵延伸宜蘭與鐵路高架,這兩案剛好都要進入都市計畫檢討,黃志良的專長能讓兩案推動更順利。
林茂盛說,至於王明輝過去曾是工務副處長,還在工程會待過,地方、中央都有歷練,這次陞任交通處長,主要是要借重他的工程專業。
至於吳朝琴與吳東原的部分,林茂盛說,2人剛回來且已申請復職,基於原本都已是9職等,所以藉由兩人剛回來的這個時間點,平調為9職等的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