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審立委收賄案輪到趙正宇 庭後他發千字文強調「無罪」
無黨籍立委趙正宇。(記者溫于德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捲入立委收賄的無黨籍立委趙正宇,被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中財產來源不明罪、稅捐稽徵法中逃漏稅捐罪起訴,台北地院上午傳喚他到庭,庭後他透過千字文批評檢調訊問時對他不當誘導,並強調自己無罪。
趙說,針對稅捐稽徵法部分,他以為除非透過專業仲介,按成交價格比例跟買賣雙方計算傭金,才需要報稅,像他這種因為人情、人脈出面去談的,「成交後朋友再按民間習慣給我紅包表示感謝」,他以為不用特別報稅,因此主觀上沒有犯意。
趙說,自己並非稅法專業人士,很多理解可能不是很正確,但做為一個政治人物,跟一般國民一樣都有依法納稅的義務,「實在不太好意思在公開場合說我不懂稅法」,所以他的行為沒有錯,因此,在得知應該要補稅後,他已在最短時間自動補繳,並繳納罰金完畢,然而,檢察官認定他使用詐術手段逃稅,而非一般漏報,「顯然是誤會我了」。
趙強調,自己在檢方偵查時可能有承認逃漏稅,原因之一是因為當下他不太懂何謂稅捐稽徵法中以詐術方式逃漏稅,其次是檢調對他進行不當誘導,如調查官暗示他要認罪才能被放出去。
趙說,檢方知道用稅捐稽徵法羈押他太牽強,所以想要起訴他財產來源不明罪,便開始要他交代財產來源,然而,檢方明知他都交代清楚,還硬要說他涉嫌貪污。
趙表示,林家騏(趙辦主任)明明是在2020年1月才收到業者送來的錢,檢方卻要他從2018年開始交代財產來源,但既然檢方問了,他也盡他所知說明,並經檢方查證,相關土地交易確實存在,證人也都證稱有給現金當謝酬,也提供契約、收據證明他的清白。
趙並解釋,如果錢真的來路不明,綁錢的帶子一定都先處理掉,但他放家中的錢沒有問題,如果心虛怎麼會留下綁帶?趙最後批檢方完全無視他的辯解,讓他確信只為起訴他而已,「我是完全無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