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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line「再看到冰箱有東西過期就要拆房門」 室友恐嚇被判刑

    吳男揚言拆室友房門,被橋頭地院判罪罕見。(記者鮑建信攝)

    吳男揚言拆室友房門,被橋頭地院判罪罕見。(記者鮑建信攝)

    2022/02/28 07:3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洗車工吳姓子男與李姓室友發生嫌隙,涉嫌傳Line說,再看到冰箱有東西過期,就要拆房門,涉嫌恐嚇罪移送法辦,被橋頭地院判處罰金8000元定讞,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

    法界人士則表示,言語恐嚇的情形不勝枚舉,如你給我小心點、不要出門、放火、開槍、找人修理你、撒冥紙等等,這些都足以令人心生畏懼,但是拆房門觸吃上恐嚇官司的案例,卻是相當罕見。

    判決書指出,吳姓被告與李姓被害人曾合租高雄市仁武區的房屋,2人為室友關係,並因生活習慣而生嫌隙。2021年3月30日下午4點多,吳傳Line給李男,內容為「我再看到冰箱有一個東西過期,我就把你們房間門拆了,我現在看到兩個了,過期了在(應為「再」字之誤)一個,我就拆門」等語。

    李男收到訊息後心生畏懼,於是向仁武分局報案,辦案人員依恐嚇罪嫌,將吳男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並起訴,橋頭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他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又未達成和解,判處拘役2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吳男不服上訴,橋院簡易上訴庭審理期間,雙方達成和解,並審酌吳男有曾因詐欺罪,判處罰金8000元確定,雖未宣告緩刑,但乃從輕發落判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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