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冒名設臉書粉專 陳樹菊︰自己不懂3C、未委由他人設立
陳樹菊(右)由台東縣長饒慶鈴陪同澄清,強調不懂3C產品,也未委由或授權他人設立臉書。(記者陳賢義攝)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台東慈善菜販陳樹菊日前接到一通表明欲邀她拍攝公益廣告電話,心起疑慮商請台東縣政府協處,追查才發現遭冒名設立臉書粉絲專頁,她今公開澄清,自己不懂3C產品,也未委由他人設立,台東縣警局受理以專案處理,呼籲民眾多加留意,切勿以身試法。
近日在社群網路出現一則冒名創設陳樹菊的粉絲專頁,陳樹菊由台東縣長饒慶鈴陪同澄清。陳樹菊說,她是在2月10日接到一通表達要拍公益廣告的電話而起疑,因此,商請縣府協助處理;她不懂3C產品,也沒有找人設立臉書,或授權任何人代理,希望社會各界不要受騙。縣刑大大隊長黃維和則針對冒名創設陳樹菊粉絲專頁法律責任進行專題報告。
饒慶鈴表示,現行詐騙手法與網路犯罪密不可分,臉書為大眾普遍使用的社群軟體,難免衍生各類犯罪型態,近期發現有人以陳樹菊的名義申設臉書粉絲專頁,雖然陳樹菊表示暫不追究,仍再次呼籲民眾切勿使用臉書從事不法行為,並提醒鄉親留心注意。
台東縣警局表示,在網路數位時代,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切勿冒用他人名義登載臉書、設立粉絲專頁或成立社團,以免觸法;冒名社群進行詐騙的行為,可能違反偽造文書、著作權法第91條、刑法第339條之4的「加重詐欺罪」等,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若民眾於網路發現冒名使用臉書粉專,可至臉書專頁依照網站教學流程檢舉冒名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