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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撮合姻緣未被認定違失 監院上訴吞敗

新竹地院法官吳振富(停職中)被免除法官職務。(資料照,取自臉書)

新竹地院法官吳振富(停職中)被免除法官職務。(資料照,取自臉書)

2022/02/22 11: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竹地院法官吳振富(停職中)要求助理幫他按摩及處理私人事務,又情緒失控威脅有孕在身的學習司法官「不要分發到新竹」,被職務法庭認定違失情節重大,判免職,轉任桃園地院司法事務官。由於移送機關的監察院不滿吳振富另想撮合女職員婚姻未受懲,提起上訴,日前被職務法庭駁回,全案確定。

吳振富之前擔任竹院民事執行處法官兼庭長,配置3名法官助理,對3人有指派工作、核准差勤與業務督導的權限,並為法助年終考核與續聘審議的當然成員。

職務法庭去年4月間認定,吳振富利用職務上權力不對等關係,於2018年5月間至2019年6月間,要求法助幫他處理與業務無關的個人事務,包括:代購禮品、代尋家教、代為聯繫其公餘授課與學生成績登錄事宜、回答授課同學提問,甚至出國及相關簽證等事宜。

吳振富還被查出,前後4次在緊閉門窗的辦公室內,要求法助替他按摩、刮痧,法助迫於職務及權力不對等的關係而隱忍壓抑,感到莫大的屈辱、難堪、痛苦、不受尊重。

2019年6月21日公器私用事件爆發後,吳振富獲悉竹院指派相關人員調查其違失,旋於次日上午分別撥打長達32分鐘與91分鐘2通電話給法助,強調「是刮痧而非按摩」,且欲召集第三人共同開會以「定調」;接著又召喚執行處科長,藉機打探調查情形。

此外,法官職前研習班第8期學員於新竹地院學習時,吳振富為兼任導師,卻經常在指導期間情緒失控,以「你以為你很行啊」、「不要給我抓到把柄、一定把你除掉」等言語嘲諷、恫嚇學員,威脅不通過其實習成績,貶抑人格尊嚴,並跟一名懷孕的學員說「不要分發到新竹」,歧視孕婦。

職務法庭認定吳振富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犯錯後未反省,已不適任法官一職,決議判決免除其法官職務,傳調桃院司事官。

吳振富未上訴,反而是監察院不滿,強調吳振富另於上班時間詢問女性同仁感情狀況,並邀至辦公室內洽談,想幫忙介紹並撮合對象,亦屬公器私用,卻未被職務法庭認定有違失,判決有誤,因此上訴要求改判。

職務法庭二審指出,一審判決已說明吳振富主動介紹撮合姻緣的動機尚屬善意,且於知悉對方已婚後即停止,審酌其行為動機、目的、手段、對公務秩序或侵害的法益所生的損害或影響等,尚無懲戒之必要,理由雖然簡要,但沒有違法。

二審強調,一審對於吳振富想當媒人部分,實已認定他未謹言慎行,有違失,只是考量危害程度不高而未予懲戒。合議庭認為原審判決無誤,監察院上訴無理由,日前判其敗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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