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背後PASS」害騎士摔車 少年與家長判賠83萬元、公所免賠

案發時的光復簡易籃球場,臨路端有圍欄但有空隙。(記者王定傳翻攝)

案發時的光復簡易籃球場,臨路端有圍欄但有空隙。(記者王定傳翻攝)

2022/02/21 13:2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2019年間,17歲何姓高中生在新北市板橋光環路一段旁的光復簡易籃球場打球時,以「背後傳球」傳球給球友,球因此滾落至大馬路上,害一名胡姓女騎士摔倒受傷,胡因此向少年及其家長求償123萬餘元;新北地院法官調查,當時與何少一起打球者,有反應接不到這種傳球,何不理會繼續「背後傳球」因而發生事故,有過失,判他與家長賠償83萬餘元。

胡女亦以該籃球場底線端未設置任何圍欄、鐵絲網,臨路端雖有圍欄,但竟留有1.8公尺空隙,設置、管理有所欠缺,要求板橋區公所連帶賠償;對此,板橋公所抗辯,室外籃球場地圍籬配置規格或設置方式,國內無相關規範,而該籃球場兩邊及兩端留有適當緩衝安全區域,且於臨路側設有適當高度的圍籬,設置無欠缺,正常使用情況下,均能將籃球控制於球場內,不至於滾至車道。

法官認為,該籃球場靠光環路側的鐵網圍籬,並非僅設置在籃球場邊線,而是延長設置至籃球架後方與綠地花圃交接處,於正常使用狀況下,籃球不致於滾到道路上,本案籃球會滾到馬路上肇事,是少年以異於一般傳球方式傳球所致,至於籃球架後方、非面臨道路之處,未設置鐵網圍籬,合於「新北市公園管理辦法」規定外,球會滾到馬路上亦與該處未設置圍籬無關,公所對籃球場的設置及管理無欠缺,免賠。

本案發生於2019年4月29日晚間7時許,何少與球友打球時,籃球滾落至馬路上,害胡女跌倒,除肋骨、掌骨骨折、肩峰鎖骨關節脫位外,身體亦有多處挫傷,她因此向少年及其家長提告並求償,亦要求公所連帶賠償;本案刑事部分,少年法庭認定何少行為構成刑法過失傷害罪,裁定應予訓誡確定,同行球友裁定不付審理確定。

民庭審理時,少年與家長否認過失,但法官調查,當天打球時,何少曾以「背後傳球」方式傳球給隊友,因力道拿捏不純熟過於歪斜,導致球友無法接到球,球友撿回籃球後向少年:「這樣傳球沒有人接的到」,但何少之後又以相同方式傳球,因力道無法掌控,籃球過於歪斜飛出至馬路害胡女摔車。

法官並認為,該籃球場並非專業競技籃球場,僅供一般民眾通常運動使用,少年如果要鍛鍊高級競技動作,應尋覓專業運動球場、適當對手練習,更何況當時球友已反應接不到這種傳球,但他並未理會,繼續以此方式傳球,對車禍發生有過失,其父母亦應一起負責。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