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義氣用錯地方 挺酒駕友人吃上偽造文書官司
嘉義縣新港鄉157線與159線路口大年初一凌晨發生酒駕車禍。(「小寶」提供)
〔記者蔡宗勳/嘉義報導〕政府立法重懲酒駕者,連乘客也要連坐處分,但仍有人視法紀為無物,莊姓男子大年初一凌晨酒後開車肇事,竟找坐在副駕駛座的黃姓友人頂替,致黃姓友人吃上偽造文書官司,自已也難逃法網,到案後被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嘉義縣新港鄉菜公村嘉157線與159線路口2月1日凌晨2時34分許發生兩車碰撞車禍,警方據報到場,依規定拍照及製作現場草圖,並由雙方駕駛簽名確認。
但製作駕駛警詢筆錄時,黃姓肇事駕駛對事故發生過程交代不清,疑有頂替之嫌,經調閱現場監視器發現黃姓嫌疑人事故發生後是從副駕駛座移至駕駛座,原駕駛座男子則下車後徒步離開現場,黃嫌坦承當時是由綽號「阿森」之男子駕駛,因該男子喝酒,自己基於朋友情誼才頂替。
警訊後,警方將黃姓嫌疑人依偽造文書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涉酒駕的綽號「阿森」莊姓男子經通知於2月1日下午1點多到案說明,警方施以酒測雖為0.00毫克,但莊嫌坦承自己有喝酒開車上路,警訊後,被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嘉義縣新港鄉157線與159線路口大年初一凌晨發生酒駕車禍。(「小寶」提供)
嘉義縣新港鄉157線與159線路口大年初一凌晨發生酒駕車禍。(「小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