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犯到殯儀館洗遺體?雄檢:應尊重死者和家屬
高市酒駕犯今起到殯儀館服社會勞動。(記者陳文嬋攝)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愛河畔發生1家4口遭酒駕男撞飛1死3傷震驚社會,高市府和高雄地檢署、橋頭地檢署達成共識,酒駕犯要到殯儀館服社會勞動,外界好奇會不會讓他們去洗遺體。雄檢回應,應尊重往生者尊嚴及家屬感受,這部分暫時持保留態度。
高雄地檢署首批11名酒駕勞動人今到高雄市殯葬管理處報到,經勤前教育後,集中指派工作區域至殯儀館的往生室、入殮室、冷凍大樓、火化場等場所執行勞動。雄檢主任檢察官董秀菁、檢察官許育銓、主任觀護人佘青樺及民政局主秘林文祺均到場,讓勞動人在莊嚴肅穆場域,深刻體會生命寶貴,以及家屬撕心裂肺之痛。
外界好奇,酒駕犯只清洗殯儀館週邊及相關器材,沒有見識到死者遺體難以起警惕作用。雄檢指出,這次派酒駕受刑人至殯儀館從事社會勞務,全程以無家屬在場且不接觸遺體為原則,除打掃周圍環境,並在往生室、入殮室、火化場及冷凍大樓,協助擦拭物品、冷凍櫃、清潔整理屍盤、屍車、解剖室等設備,藉此體驗生命關懷。
至於清洗死者遺體部分,雄檢認為,清洗遺體對酒駕被告或受刑人,也許具懲罰或警惕效果,但也應尊重往生者尊嚴及家屬感受,此部分目前持保留態度,暫不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