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惡漢搶名牌包 差點把人打瞎
台中地檢署依強盜使人重傷害罪起訴約瑟夫。(記者張瑞楨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戰鬥民族?在台擔任業務經理的以色列男子約瑟夫,去年騎機車在台中市區內,與開車的吳姓商人起行車糾紛,約瑟夫見吳車內有LV名牌背包,涉嫌動手強盜,兩人拉扯時,吳男手指骨折,左眼被約瑟夫打得重傷,視力嚴重受損,約瑟夫見圍觀民眾愈來愈多,他趕緊騎機車逃逸而強盜未遂,台中地檢署依強盜使人重傷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以色列籍的約瑟夫,去年10月12日騎機車行駛於中市市政北二路,吳姓男子開車行駛於同路段,兩人起行車糾紛,吳男在市政北二路與河南路口攔停約瑟夫,他打開車窗與約瑟夫理論。
約瑟夫走近吳男汽車,見車內有一只LV名牌包(內置現金10萬、70萬名表與平板電腦等物品),放置於副駕駛座,他伸手強取背包,吳男趕緊用右手拉住名牌包帶子,約瑟夫力氣很大,吳解開安全帶,改以雙手拉住名牌包,卻被約瑟夫拖到副駕駛座,約瑟夫並要求吳男放開名牌包,雙方拉扯時,吳男左手小指、右手中指骨折。
約瑟夫見吳男不放手,用右拳毆打吳男左臉部,導致吳男左眼的眼球破裂,合併水晶體脫位等傷害,嚴重減損左眼視力,約瑟夫動手打人時,路旁圍觀路人愈來愈多,他沒有得手名牌包,立刻騎機車逃逸。
檢方偵查時,約瑟夫不否認毆打吳男,也不否認拉扯名牌包,但他否認有強盜犯意,台中地檢署不採信,依刑法332條,犯強盜而使人重傷害罪起訴,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