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車主被拍照PO網罵「三寶」怒告4網友 因這理由不起訴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出,4人藉由網路匿名特性恣意評論他人行為固屬不該,但PO網照片未見車主容貌,一般瀏覽者也難藉由車號得知車主是誰,與誹謗罪構成要件不符,予以盧男等4人不起訴。(資料照)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盧姓男子騎車送孩子上課,被一輛BMW轎車逼到路邊,氣得拍照PO網罵「三寶」,下方有多名網友留言回應,女車主得知後對盧男及留言涉及不雅用詞的3名網友提告加重誹謗罪,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出,4人藉由網路匿名特性恣意評論他人行為固屬不該,但PO網照片未見車主容貌,一般瀏覽者也難藉由車號得知車主是誰,與誹謗罪構成要件不符,予以盧男等4人不起訴。
盧男於2020年12月31日在臉書社團PO文「今早送小孩上課,在五福路遇三寶逼近摩托車,很近就算了還停在停車格(機車停等區)......」,並附上一張BMW車輛現場照,下方有多名網友留言回應,其中彭姓、夏姓、李姓網友留言「垃圾」、「腦殘」等,與PO文的盧男都被車主提告加重誹謗罪。
盧男辯稱,覺得對方這樣開車對用路人造成很大危險,才會拍照上傳臉書;彭等3人則辯稱,認為車主違規才會留言,針對的是違規行為而非車主。
檢方指出,從網路截圖雖可見車輛車牌號碼,但未見車主容貌或足以辨識駕駛人特徵的資訊,單從車牌也無法從公開網路查得車主個資,盧男等4人藉由網路匿名特性恣意評論他人行為固屬不該,但一般瀏覽者難藉由車號得知車主是誰、何人名譽遭毀損,與誹謗罪構成要件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