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前司長收賄180萬還喝花酒 二審仍判7年10月
文化部前司長朱瑞皓被控擔任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副主任期間,承辦台灣戲曲中心多功能廳等裝修工程,洩露標案內容給廠商還喝花酒,朱共收賄180萬元回扣。(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文化部前司長朱瑞皓被控擔任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副主任期間,承辦台灣戲曲中心多功能廳等裝修工程,洩露標案內容給廠商,還一起喝花酒,朱共收賄180萬元回扣,一審被判7年10月徒刑。高等法院今駁回朱的上訴,維持一審原判,還可上訴。
此案源於朱瑞皓2018年7月起,擔任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副主任,當時傳藝中心舉辦2018年招標「台灣戲曲中心三樓多功能廳等空間室內裝修工程」採購案,朱瑞皓涉嫌洩露標案細節給安慶負責人廖育強,廖等人因此招待朱瑞皓到台北市的麗園酒店、麗緻酒店喝花酒,最後朱男護航安慶營造以3011多萬元得標,事後朱就主動透過白手套陳金源向廖育強要求50萬元回扣,之後裝修工程又追加400多萬元,朱再向廖要求1成回扣。
此外,宜蘭傳藝中心2019年辦理琴房統包案時,朱又將標案內容洩露給廖育強等人並要求8%回扣,一行人還去了宜蘭烏石港的海鮮餐廳飲宴,朱藉此拿招標文件給廖參考,最後廖又以1460萬元得標,得標後也依約定拿回扣給朱。
檢調查出,朱瑞皓從戲曲中心與傳藝中心2個標案中共收取180萬元回扣,陳金源分得58萬元、邱分了22萬元。朱到案辯稱,任職期間奉公守法,對於犯案相當後悔,請求法院依刑法第59條規定給予減刑。
台北地院認為,朱瑞皓到案後坦承收賄,並繳交犯罪所得,犯後態度尚屬良好,判他7年10月,其餘3人也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獲減刑,陳金源判5年6月、褫奪公權3年;白手套邱祥豪判2年、褫奪公權5年、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20萬元;廖育德則依行賄罪判刑1年、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10萬元。
朱瑞皓不服一審判決,上訴高等法院,高院今判決上訴駁回。此外,陳金源已先被判處5年6月定讞,去年9月17日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