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繳360筆停車費欠繳罰單卻買新車 被告知新車將查封火速繳清
高雄羅姓女子不繳360筆們停車費欠繳罰單卻買新車,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告知新車將查封火迅繳清。(高雄分署提供)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一名羅姓女子路邊停車未繳費,被罰並催繳,共達360筆,另房屋稅也未繳,累欠金額高達12萬餘元,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依法催收,以保障義務人權益,但羅女不為所動,經多次連絡要求她自行繳納,或分期繳付,以免房屋被拍賣,卻無法聯繫上她,羅女不繳稅卻能買新車,高雄分署聯絡上羅女再不繳恐查封新車,她立即繳清欠款。
雖然羅女積欠12萬餘元,高雄分署查出她名下的不動產,是目前居住的房屋,高雄分署為保障義務人權益,多次連絡義務人希望她自行繳納或分期,以免房屋被拍賣,但均無法聯繫上義務人。
近日高雄分署發現義務人於二個月前購買新車,再多次以電話通知她,日前終於聯繫上羅女,執行人員告知其購買新車,卻不繳滯欠的12萬餘元罰鍰,若不繳清恐新車會被查封,義務人立即繳清滯欠罰鍰12餘萬元。
高雄分署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以保障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並按時繳納ETC及停車費,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高雄分署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