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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年前聽的「一首歌」也能當證據?他被控性侵纏訟3年獲無罪

小花指控陳姓男子曾性侵她,當時房間裡放的歌她還記得。(情境照)

小花指控陳姓男子曾性侵她,當時房間裡放的歌她還記得。(情境照)

2022/01/08 07:0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今年30多歲的小花(化名)5年前去夜店被撿屍性侵,讓她想起15歲時,也因喝醉被陳姓男子性侵,多年來證據已經消失殆盡,小花只記得陳男房間放了一首信樂團的歌「無可救藥愛上你」,讓她記到現在,而法官也將這首歌當作證據,加上陳男測謊不過,一審判陳男4年多徒刑,陳男主張不能因一首歌加測謊未過就定罪,一路打官司到最高法院,纏訟3年,直到去年底台南高分院更一審才判他無罪。

小花說,15歲國中剛畢業還沒上高中,在網咖認識陳男,當時陳男教她喝酒,某次在檳榔攤喝酒時,被陳男灌酒,最後她喝醉跌倒撞到頭,陳男就騎車載她回到他家,並對她性侵,事發很突然,不過她10多年來都記得,當時陳男的床頭音響,放了信樂團的「無可救藥愛上你」。

為何小花會知道這首歌,是因為陳男侵犯前曾說,很喜歡信樂團,並介紹了這首歌,陳男完事後載小花離開自家,並把她丟到小花家附近的診所,小花哭著要陳男別離開,但是陳男不理她,小花回到家裡見父母在吵架,也不管她遇到什麼事,當時她國中畢業,也不能找老師說,所以只能把自己關在房裡痛哭,也因此沒有報案。

小花直到快30歲時被撿屍性侵,又回想起15歲的經歷,但10多年前發生的性侵案,證據只剩下小花畫出了陳男房間的擺設、信樂團的歌,還傳喚了撿屍性侵她的嫌犯作證,表示小花曾對他說過15歲時被性侵,不過證據力薄弱;陳男則承認與小花喝酒,小花也曾去過他房間,但他否認性侵,因此同意接受測謊,但對於關鍵問題,並未通過測謊。

一審時,法官將測謊結果作為補強證據,判陳男4年10個月徒刑,當時律師曾找信樂團專輯上市的時間,想證明小花的單一指控有問題,但是專輯發售時間與小花被性侵的時間吻合;二審時,陳男表示測謊有誘導性,而且他是做夜班工作,測謊當天他只睡了兩小時,狀況並不好,強調本來他可以拒絕測謊,是他為證明自己的清白才接受測謊,但二審只減刑10個月。

測謊結果到底能不能當證據,在法律實務上相當紛亂,有法官認為測謊有一定的不確定性、不能成為科學證據,但是也有法官認同,在環境良好的情況下,測謊結果可作為證據,但該案直到最高法院的法律審時,法官認為證據應該補強,所以發回高分院更審。今年更審時法官認為,雖然測謊沒有過,但可能會因為陳男睡眠不足、情況不好所影響,所以不採測謊結果做證據,官司纏訟近3年,判陳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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