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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一顆彈珠巴了同學頭 害爸媽要賠一萬

小學生為了彈珠起衝突受傷,害爸媽要賠1萬元。示意圖。(記者黃佳琳攝)

小學生為了彈珠起衝突受傷,害爸媽要賠1萬元。示意圖。(記者黃佳琳攝)

2021/12/31 10:29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某國小陳姓和馮姓學童,為了一顆彈珠起爭執,陳姓學童巴了一下馮姓學童的頭,害馮童咬破嘴唇,馮的家長認為孩子被霸凌受傷,提告求償8萬5千元,陳的家長則護著孩子,說他有亞斯柏格症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法官認為陳姓學童動手時未達無識別能力,判陳童和爸媽連帶賠償1萬元。

判決指出,就讀前鎮區某國小的陳姓學童,上自然課時把馮姓學童做實驗的黏土及彈珠丟到水缸中,馮姓學童向老師報告此事,陳被老師叫去,在老師的叮囑下向馮道歉,卻在另堂課時,突然用手巴了馮的頭,害馮童咬破嘴唇。

馮童回家向爸媽說起此事,爸媽不滿,認為孩子被霸凌,經核方多次召開協調不成,馮的爸媽替孩子提告求償8萬5千元討公道;高雄地院審理時,陳童的爸媽反駁霸凌,聲稱是馮先欺負自己孩子,孩子才會去破壞馮童的實驗器材,且拿出醫生證明,指陳男罹患亞斯柏格症和精緒障礙,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等病症,強調孩子因病無法控制自己,可免除其責。

但法官參酌雙方證詞和老師說法,認為當天2名學童發生衝突後,陳姓學童被老師叫去道歉後,才做了傷害馮姓學童的事,難以認定陳男傷人時已達無識別能力的程度,依馮童受傷情況,判陳童和爸媽應連帶賠償1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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