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消防員控休假被限縮 市府:研議修正方案
新北市議員戴瑋姍(中)今天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市議員擬參選人林秉宥(右二)至新北市政府陳情,指今年消防局以「平衡同仁休假」為由,規定每月休假上限,導致基層人員休假權益受損。(記者賴筱桐攝)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議員戴瑋姍今天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市議員擬參選人林秉宥至新北市政府陳情,指今年消防局以「平衡同仁休假」為由,規定每月休假上限,導致基層人員休假權益受損;此外,市府濫用行政資源,派遣消防員協助「雲梯車救貓」、「大排撿屍塊」等非本業工作,要求檢討。消防局表示,已就消防署訂定的框架,並兼顧同仁休假、工作時數與個人健康及提供市民優質服務等因素,持續蒐集意見,研擬修正方案。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翁立思指出,消防局限制基層消防人員每月休假日數的齊頭式平等政策,造成每月總工時高達336至384小時,已違反憲法保障的公務員健康權,侵害同仁請特休或補休的權益,非常不合理。
翁立思說,日前新北市受到輿論壓力,派遣消防員以雲梯車救貓,在永和無頭屍命案中,命消防員前往現場搜索屍塊,過度使用行政協助,恐危害公共安全,因為雲梯車是特種車輛,因應特殊救災需求操作,若發生緊急災害,將影響救災效能。
戴瑋姍要求,消防局應取消消防員每月休假上限,在兼顧新北市民公共安全的前提下,保障基層人員休假權益;市府應承諾每年針對行政協助事項進行列管檢討,讓業務回歸主管機關。
消防局勤務指揮中心秘書蔡志鴻表示,外勤單位勤休制度為每月休14天,並可請休假、補休假與其他假別,平均每月每人可休16.7天,另考量救災救護人力需求,以每月最多休17天為原則,若同仁有特殊請假需求,授權該大隊以專案辦理。
針對行政協助事項,蔡志鴻說,12月6日動保處來電,因貓受困高架橋需要雲梯車救援,並有台電、公路總局與警察等單位在場,現場為交通主幹道,因此派遣雲梯車協助;12月8日警察局來電指永和區保平路大排有浮屍,消防員到場後將遺體打撈上岸,後續斷肢協尋由消防局災害搶救科轉介民間救難團體協助警方。
他強調,相關權責已回歸主責機關,若主責機關窒礙難行,可以專案申請,評估後再依實際狀況給予支援或轉介相關單位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