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親完正妹「硬上」 辯稱以為她叫「不要停」
賴男坦承犯行,但辯稱他會錯意,以為女生說「不要」是叫他「不要停」,被法官依性侵罪判刑3年2月。(情境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賴姓男大生到高雄某知名PUB消費時搭訕到一名正妹,他帶著正妹到PUB外巷口擁抱接吻,賴男準備在馬路上「打野砲」,正妹不肯,賴竟強壓她在牆壁上性侵得逞,事後賴男坦承犯行,但辯稱他會錯意,以為女生說「不要」是叫他「不要停」,被法官依性侵罪判刑3年2月。
判決指出,去年8月7日凌晨2點半,賴男到苓雅區某知名夜店尋歡作樂時,成功搭訕到一名正妹,兩人一起從店裡走出,直接在PUB外騎樓「啃咬」,賴打算進一步發生關係,帶著正妹邊啃邊走到巷口,打算褪去兩人身上的衣物「打野砲」,正妹此時表明不願意,並準備離去。
賴男見狀,竟強勢拉住正妹,並用暴力手段對她性侵得逞;正妹被辱後,抱著衣服跑到PUB門口求援,店內工作人員見她全身只著內衣褲,蹲在地上哭泣,趕緊上前協助並幫她報警。
高雄地院審理時,正妹說自己被性侵後,只要回想到那種感覺就很難受、很不舒服,甚至惡夢不斷,精神方面也出了問題,服藥將近1年,也不太能接受人多的地方,有時會害怕和異性四目交接;賴男則坦承犯行,但辯稱他會錯意,直指正妹都願意跟接吻了,他才會誤以為女生說「不要」是叫他「不要停」,被法官判有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