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流浪貓卻殘忍虐死 男遭判拘還要罰23萬
趙男領養流浪貓「花生」後數度朝其腹部攻擊導致死亡,今遭士林地院判拘50日,併科罰金23萬元。(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趙男前年向台北市支持流浪貓絕育計畫協會領養2隻流浪貓「花生」、「巧克力」,卻多次攻擊「花生」的腹部導致死亡,流浪貓協會領回「花生」遺體,經解剖才得知牠生前受虐。士林地院審結,今依「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趙男拘役50日,併科罰金23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趙男於前年5月間領養「花生」、「巧克力」後,自同年10月14日晚間9時起,在住處內多次以不詳方式攻擊「花生」腹部,使「花生」遭受多發鈍力傷致多發器官與組織頓創出血、壞死,最終因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而死亡。
隔天晚間8時許,趙男通知流浪貓協會「花生」死亡,並準備將牠的遺體送交寵物殯葬業者火化,幸經流浪貓協會領回遺體,並由台北市動物保護處送解剖確定死因,才知「花生」生前受虐。
士院認為,趙男輕蔑動物生命,犯後又未能坦認犯行,也未能與流浪貓協會成立和解,依法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5萬元,另併科罰金23萬元、得易服勞役2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