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車釀金錢糾紛 男子竟到車行開槍
購車糾紛,男子竟到車行開槍。圖為苗栗地院。(資料照)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陳姓男子因與車行買賣車輛發生金錢糾紛,於去年12月深夜手持改造手槍,前往車行開槍,讓車行老闆嚇一大跳,立刻通知員工報警,警方接獲報案後到場逮捕陳男。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犯非法寄藏非制式手槍罪,處有期徒刑5年3個月,併科罰金6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陳男從已歿友人處取得非制式手槍1支、具殺傷力非制式子彈9顆,收受後而寄藏。陳男之後因購車衍生與車行金錢糾紛,頓時心生不滿,竟持槍前往車行前,見到車行老闆出外詢問陳男有何貴事時,掏出手槍朝天擊發。
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為臨時起意持槍朝被害人所站附近天空射擊,藉此達恫嚇目的,並非於寄藏槍彈之初即意在持槍恐嚇被害人,其非法寄藏槍彈與恐嚇危害安全犯行,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