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指李婉鈺拍色情片 男判刑3月定讞
2021/12/23 15:1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梅姓男子3年前在臉書PO文誣指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之前就拍過自慰片,最近更加碼3段兩人真槍實幹的甲片,鐵定為了拉票,證明許多女人靠原始本錢搞政治」等語,李婉鈺認為名譽受損提告,高等法院今依加重誹謗罪判梅男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定讞。
檢警調查,年近6旬的梅男不認識李婉鈺,竟於2018年8月14日在自己臉書上PO出色情影片截圖,指控截圖中的女子就是李婉鈺,還誹謗她說「之前就拍過自慰片,最近更加碼3段兩人真槍實幹的甲片,鐵定為了拉票,證明許多女人靠原始本錢搞政治」,並於下方留言「三點全露」,最後甚至把文章分享到李婉鈺的臉書粉絲專頁。
李婉鈺得知後,認為侮辱人格且造成名譽受損,對梅男提出加重誹謗罪告訴。
梅男應訊指稱,友人用通訊軟體LINE傳色情片給他看,他認定影片中的女子就是李婉鈺,並辯稱她是公眾人物,此事與公眾利益有關,大眾有權知悉,這是適當的評論。新北地院傳訊梅男的友人調查,友人證稱,並未說影片中的女子是李婉鈺。
法官審理認為,梅男並未合理查證,亦未提出任何證據,只憑個人片面臆測,就斷定該影片中女子就是李婉鈺,已損害李婉鈺的名譽,判他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
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今上午維持原判,駁回上訴,判梅男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