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霧峰山區遭人傾倒建築廢棄物 警人車俱獲
霧峰警方查獲建廢傾倒的現行犯。(記者何宗翰翻攝)
〔記者何宗翰/台中報導〕台中市霧峰象鼻路旁空地近日遭人傾倒建築廢棄物,霧峰警方佈線多日,22日接獲線報,有嫌犯駕車正要前往傾倒,果然在霧峰區中正、光明路口查獲現行犯2人及車輛1輛,依廢棄物清理法移送。
霧峰警局萬豐派出所22日接獲線報,在霧峰區發現可疑框式傾洩式小貨車,員警在中正、光明路口攔截車輛,車上有陳、許姓2名嫌疑犯,都是32歲,警方除了當場先行告發交通違規,並帶2嫌至傾倒建築廢棄物現場查證後,全案依法嚴辦。
霧峰警分局長李建興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未依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及地主提供土地堆置、回填,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9條規定扣留現場載運車輛。
李建興呼籲,不肖業者千萬別心存僥倖任意棄置廢棄物,除面臨重大刑責,另涉有不法利得亦將遭加重裁處。民眾若發現周遭環境或土地上有疑似載運或棄置廢棄物時,請立即撥打0800-066666、04-23280380報案專線向環保局檢舉,共同打擊不法。
霧峰警方查獲傾倒廢土案。(記者何宗翰翻攝)
霧峰象鼻路旁空地近日遭人傾倒建築廢棄物。(記者何宗翰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