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不滿胖同學愛炫富嘲笑他是「東坡肉」 害爸媽賠1萬
高雄某貴族學校邱姓高中生不滿李姓同學愛炫富,在IG發文駡對方是「東坡肉」,李生找爸媽協助提告求償20萬,害爸媽要賠1萬。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某貴族學校邱姓高中生不滿李姓同學愛炫富,在IG發文駡對方是「東坡肉」,另名黃姓同學也看也不爽,傳簡訊恐嚇他「我有的是人可以處理你」,李生找爸媽協助提告求償20萬,法官判邱、黃和他們的父母須連帶賠償1萬元。
判決指出,去年8月暑假期間,邱男高中生在IG上貼文「奉勸各位不要拿父母的錢出來顯擺還狗眼看人低」、「你算那根蔥還敢自稱自己是人啊你這東坡肉能把converse 穿成東坡肉的也就你一個啦」。
另名同校的黃姓同學,也傳簡訊給李男,嗆他「轉學轉到哪裡都一樣啦,你到義大我有的是人可以處理你」等,李不滿被酸、被嗆,回家找爸媽哭訴,由父母協助他向邱、黃提告並求償20萬元。
高雄簡易庭審理時,邱生辯稱李生常炫耀家裡有錢,他只是要他做人不要太勢利看不起別人,沒有侮辱他的意思;黃生也說,他傳簡訊給李生後,李還回他:「你要處理我?不用大費周章,時間你講,我進來學校」等,可見李男當時沒有心生畏懼。
法官認為,邱生說李生「狗眼看人低」可視為駡人人格品德低下、無能無知等負面印象,另以「東坡肉」形容他人身材也算侮辱性言詞貶損人格;而黃生以尋求黑道人士等非法方式來解決同儕間的問題,依社會一般觀念,足以使人生畏怖,因此依侵害程度,判邱生、黃生和他們的父母須連帶賠償1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