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蓋錯章想把2張公投票帶回家 中檢火速偵結緩起訴處分

    黃男蓋錯印章,想將兩張公投票帶回家,台中地檢署裁定緩起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黃男蓋錯印章,想將兩張公投票帶回家,台中地檢署裁定緩起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2021/12/21 21:05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黃姓男子於本月18日的公民投票中,因蓋錯私章,想把2張公投票帶出投票所,被該投票所主任監察員發現,追出投票所外攔截,台中地檢署火速偵結,今天(21日)依違反公民投票法第41條,裁定緩處分,條件是參加法治教育一場次。

    黃男是18日下午2時在中市太平區的投票所領取4張全國性公民投票後,前往圈票處圈選,因疏忽而沒有使用圈票處所附的圈選工具,誤將自己私章蓋在其中2張公投票上,他發現蓋錯之後,竟違反公民投票法,將2張蓋錯選票夾帶出來,投票所的主任監察員查覺有異,從投票所追出,取回2張公投票。

    台中地檢署偵查後,認為黃男無前科,已坦承上述行為且深表悔悟,他是因蓋錯私章,想將這2張公投票帶回家作廢,並沒有要讓公投發生不正確結果,或擾亂票數清點作業等惡意,也不是用暴力或金錢(例如賄選)等非法方式妨害投票權,認為應該以緩起訴為適當。緩起訴期間為1年,條件是參加法治教育一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