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碰女同事胸 代價至少3萬元
同事KTV飲酒歡唱樂極生悲男勾搭女同事肩,碰到胸被判性騷成立罰金3萬元。(情境圖)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一名黃姓男子和同事們一起到KTV歡唱聚餐,因在走道時碰到女同事的胸部,被控涉及襲胸性騷並提告起訴,黃男一開始否認襲胸,警方調出店內監視器畫面,被告看了改口,稱因喝酒走路不穩,可能手誤碰了女同事的胸部,他願意與對方和解,但法官詢問被害人表示拒絕和解,高雄地院判決黃男拘役30天,如易科罰金等同這一摸代價至少3萬元。
判決書指出,被告黃男和被害人於去年12月間,相約在高市知名KTV旗艦店唱歌,黃男被女同事控告在KTV的3樓走廊,趁她行走在旁不及反應反抗,突然自後以左手環勾其肩膀,碰觸到她的左胸意圖性騷擾,令她感到不舒服,向新興分局報案。
黃男一度否認性騷或碰觸到對方私密處,警方調閱店內走道上監視畫面,恰巧拍到他的左手環勾時碰到被害人胸部,遭檢方起訴,高雄地院審理時,被告辯稱因當時有喝酒,可能走路不穩,想靠一下女同事,當下不知道手有碰到她的胸部,看完監視畫面才知道,願意與對方和解。
法官勘驗影像認定被告當時走路步伐、站姿均穩定,沒有左右搖晃情況,突然以左手摟住女同事左肩膀,並將摟向自己身體,並將左手掌放在告訴人胸部,手隨即遭被害人甩開,女同事不甘受辱無意和解,黃男被判刑30天拘役,得易科罰金3萬元,這一摸至少需付出3萬元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