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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髮師撞死黃暐瀚母親後耍「奧步」 二審認定是「自首」減刑

方兆杰酒駕撞死名嘴之母,肇事後棄車跑到超商買酒喝,但二審法官仍認定是自首而減刑。(資料照)

方兆杰酒駕撞死名嘴之母,肇事後棄車跑到超商買酒喝,但二審法官仍認定是自首而減刑。(資料照)

2021/12/17 11:36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美髮師方兆杰,今年5月連續兩天酒駕,撞死名嘴黃暐瀚的母親後,使出「奧步」,棄車跑到超商買酒猛灌,企圖干擾司法偵查,他在台中地院一審時又使出苦情計,宣稱每天抄佛經迴向死者,台中地院一審依酒駕致死罪判決他5年4月徒刑,他不服上訴二審,二審法官卻認為他雖有干擾司法偵查行徑,但他向馳抵現場員警坦承「我開的車」、「我撞到人」,符合自首而給予減刑,改判4年6月徒刑,可上訴。

方兆杰於今年5月4日凌晨3時許,於中市西屯區酒駕被警方查獲,酒測0.25毫克,扣留賓士車並移送法辦,他當天中午於中檢獲釋後,立刻聯絡朋友取回賓士車,當天晚間又駕駛同一賓士車到夜店喝酒,檢方從監視器中發現,他於夜店舉杯喝威士忌43次、啤酒1次(酒杯約350西西),5日凌晨4時許,方男返家途中一路狂飆,到閃爍黃燈的路口沒有減速,撞死名嘴黃暐瀚的母親,之後棄車跑到附近超商買啤酒猛灌,企圖掩飾酒駕犯行,酒測值0.4毫克。

檢方偵訊時,他宣稱沒有酒駕,至於撞死人之後猛灌酒,是單純「壓驚」,檢方逐一破解,找到目擊方男喝酒的證人與夜店監視器,證明他肇事前確實喝酒,他於台中地院一審時坦承犯行,改打悲情牌,宣稱他深感愧疚,每天唸佛經、抄寫佛經迴向死者,法官則認為方男雖坦承犯行,但一再酒駕且於肇事後又猛灌酒,意圖干擾司法偵查,犯後態度不好,徒刑5年4月,至於他第一起酒駕,則依公共危險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已確定)。

方男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卻有不同一審的見解,行政庭長江德千說,在法律實務上,方男案發後雖有飲酒行為,但他在警方抵達詢問時,第一時間坦承他開車撞到人,雖沒有承認酒駕,甚至遮掩酒駕行為,但就「過失致死」部分承認,二審法官認為符合自首條件,予以減刑,改判4年6月,可再上訴。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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