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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款卡密碼是6個6記不住 檢方不信依詐欺罪起訴

2021/12/16 15:24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劉姓男子的銀行帳戶淪為詐團洗錢工具,劉到案辯稱:「是怕忘記提款卡密碼,才把密碼寫在紙上,想不到紙張與提款卡一起遺失。」

檢方再問密碼很難記住嗎?未料,劉竟稱:「密碼是6個6」。檢察官認定,劉的提款卡密碼並不難記住,加上劉男也未在提款卡遺失後辦理掛失,因此依幫助詐欺罪與幫助洗錢罪嫌將他起訴。

起訴書指出,劉姓男子銀行帳戶今年8月間被警方查出,共有余姓、吳姓、林姓與李姓等4名被害人被詐團騙走的錢匯入,累計達9萬3千元,懷疑他賣帳戶給詐團。

劉到案否認賣帳戶,辯稱是提款卡遺失, 劉進一步解釋,他是因為怕忘記提款卡密碼才把密碼寫在紙上,跟提款卡放在一起,想不到一起遺失。

起訴書指出,劉自陳提款卡密碼是6個6,並非難以記憶,沒有把密碼寫在紙張上的道理,再說,劉若真的遺失提款卡,也未立即辦掛失。

此外,詐團在使用人頭帳戶洗錢時,一定會確定帳戶可以正常使用,不會冒帳戶隨時能被掛失的風險,因此認定劉涉犯幫助詐欺與幫助洗錢罪,將他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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